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
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
(资料图片)
的核查意见
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民生证券”或“保荐机构”)作为广东
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炬申股份”或“公司”)的持续督导保荐机
构,根据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
求》
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对炬申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
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,核查意见如下:
一、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
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
发行股票的批复》
(证监许可〔2021〕1117 号)核准,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,
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(A 股)3,224.20 万股,每股发行价格为
民币 5,347.21 万元,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,305.97 万元。上述募集资金到位
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验证,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字〔2021〕
与专户银行、保荐机构签订了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》。
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、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
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调
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“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”拟投入募集资金共人民币
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实施。
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:
单位:万元
序 募集资金投入金
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投资总额
号 额
新疆炬申陆港联运有
限公司
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
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
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 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
级建设项目 司
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
储中心项目 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
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
限公司
合计 78,000.00 43,305.97
募投项目“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”实施主体为钦州炬申。为规范
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,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
议审议通过,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,用
于募投项目“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”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。公司及
钦州炬申已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就上述专项账户签署了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》。
二、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
为推进募投项目“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”建设,公司拟使用募集
资金向钦州炬申增资 7,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。增资金额将全部计
入注册资本,增资完成后钦州炬申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17,000 万元人民币。增
资前后,钦州炬申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,公司持有其 100%股权。
三、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
(一)企业名称: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
(二)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50001MA5PD5NR0E
(三)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)
(四)法定代表人:雷水平
(五)注册资本:壹亿圆整
(六)成立日期:2020 年 4 月 9 日
(七)住所: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区二号
路东面、中石油库区南面、东海路西面。
(八)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;水路普通货
物运输;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(不含危险化学品、危险货物)(依法须经批准
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
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一般项目:国际船舶代理;国内船舶代理;无船承运业务;船舶拖带服务;
国内货物运输代理;国际货物运输代理;运输货物打包服务;普通货物仓储服务
(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);供应链管理服务;装卸搬运;道路货
物运输站经营;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;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;陆路国际货
物运输代理;国际船舶管理业务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包装服务;非居
住房地产租赁;报关业务;技术进出口;货物进出口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
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。
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:
单位:元
项目 2023 年半年度/2023.06.30 2022 年度/2022.12.31
资产总额 140,186,776.95 131,492,418.80
负债总额 40,546,913.66 34,808,112.69
净资产 99,639,863.29 96,684,306.11
营业收入 42,803,111.96 85,835,517.68
净利润 2,782,905.68 372,999.31
注: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。
四、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
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,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,有利于
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,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,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、用途等
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,也不存在
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。
五、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
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,保证募集资金安全,钦州炬申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
户,并与保荐机构、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,对募集资金的存
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。公司和钦州炬申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
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。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,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
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六、履行的相关程序及相关意见
(一)董事会审议情况
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
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使用募集
资金对钦州炬申增资7,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实施募投项目“炬申大宗商品 物流仓
储中心项目”。
(二)监事会意见
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
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》,并发表意见如下:
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,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,
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,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
股东利益的情形,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因此,
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。
(三)独立董事意见
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钦州炬申,用于募投项目“炬申大宗商
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”,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需要,有利于稳步推进
募投项目实施进程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决策程序符合《深圳
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
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
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》的相关
规定,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,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
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。因此,我们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
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。
七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
经核查,保荐机构认为:
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子公司已经董事会、监事会审议通过,独立董事
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,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,符合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
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要
求,决策程序合法、合规,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
情形。
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 项目事
项无异议。
(以下无正文)
(此页无正文,为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
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》之签字盖章页)
保荐代表人: a b a b
刘愉婷 李东茂
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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